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2022年实物营销宣传品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27 浏览次数:1462 【字体:

(招标编号:JRAZB20210083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2022年实物营销宣传品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955.6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了更好地宣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品牌及开展相关业务需要,现对中国邮政储蓄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2022年实物营销宣传品供应商进行入围采购,按需为我行提供营销用实物宣传品,本项目分为8个标段:其中标段1:食品类,主要包括:米、油、坚果、杂粮等。标段2:家电类,主要包括:电饭煲、电水壶、加湿器、空气炸锅等。标段3:日用类,主要包括:雨伞、洗护用品、工具套装等。标段4:家纺类,主要包括:毛巾、被子、四件套、围巾等。标段5:厨具类,主要包括:炒、煎、汤锅、刀具、保鲜盒、碗碟套装等。标段6:杯壶茶具类,主要包括:杯子、水壶、茶具等。标段7:数码/汽车/健康类,主要包括:耳机、音箱、手环、灯具、汽车用品等。标段8:箱包皮具类,主要包括:行李箱、包、皮具等。标段1入围数量不超过3家供应商,其余标段入围数量不超过2家供应商服务期壹年,服务地点:安徽省分行及全省各分支机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8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食品类;(002)家电类;(003)日用类;(004)家纺类;(005)厨具类;

(006)杯壶茶具类;(007)数码/汽车/健康类;(008)箱包皮具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食品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具有2018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例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实物营销宣传品供货业绩

4、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条件(投标人出具投标资格承诺函):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1-3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截图,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网站截图,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

2:“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对投标人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7、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002 家电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具有2018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例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实物营销宣传品供货业绩

4、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条件(投标人出具投标资格承诺函):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1-3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截图,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网站截图,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

2:“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对投标人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7、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003 日用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具有2018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例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实物营销宣传品供货业绩

4、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条件(投标人出具投标资格承诺函):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1-3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截图,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网站截图,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

2:“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对投标人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7、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004 家纺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具有2018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例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实物营销宣传品供货业绩

4、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条件(投标人出具投标资格承诺函):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1-3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截图,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网站截图,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

2:“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对投标人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7、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005 厨具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具有2018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例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实物营销宣传品供货业绩

4、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条件(投标人出具投标资格承诺函):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1-3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截图,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网站截图,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

2:“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对投标人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7、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006 杯壶茶具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具有2018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例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实物营销宣传品供货业绩

4、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条件(投标人出具投标资格承诺函):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1-3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截图,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网站截图,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

2:“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对投标人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7、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007 数码/汽车/健康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具有2018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例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实物营销宣传品供货业绩

4、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条件(投标人出具投标资格承诺函):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1-3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截图,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网站截图,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

2:“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对投标人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7、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008 箱包皮具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具有2018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例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实物营销宣传品供货业绩

4、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条件(投标人出具投标资格承诺函):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1-3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截图,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网站截图,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

2:“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对投标人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7、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122708时30分到2021123117时30分

获取方式:将报名资料复印件按顺序加盖公章后扫描,提供电子扫描件发送至ahjrazb@163.com报名,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缴费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012009时30分

递交方式: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商总部广场B座12楼3号开标室(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6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012009时30分

开标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商总部广场B座12楼3号开标室(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6号)。

七、其他

1、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近三年(2018年121日至今)不少于1000万元实物营销宣传品供货业绩证明、投标资格承诺书加投标人公章“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对应查询结果截图及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后若放弃投标,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3天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将承担采购人拒绝其参与后续项目的风险。

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标段,售后不退。

3、同一投标人最多可参与本项目其中任意3个标段投标报名。

4、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中国邮政集团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ahjra.com/)网站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繁华大道12236号

联系人:马工

 话:/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商总部广场B座12、13楼

联系人:汪工,王工

 话:0551-65570339,18055127676,18655156452

电子邮件:ahjrazb@163.com